江阴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2024-05-14 02:55

1. 江阴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江阴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江阴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2. 江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联系电话:88012329
单位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

根据江阴市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将于2017年10月9日搬迁至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原办公地址(江阴市朝阳路137号)同日起停止办理业务。中心所有对外联系电话保持不变。
拓展资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年度计划,报中心批准后执行,并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报中心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审批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负责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政府信息公开-无锡市人民政府

3. 江阴公积金中心地址

 江阴公积金中心地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我分享的江阴公积金中心地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阴公积金中心地址 
    江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88012329,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本地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网点办理)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二、离、退休提取公积金(可微信办理)
    提取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可微信办理)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其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金额:职工每人每年最多可提取12000元(保留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按照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四、购买军转房、异地自住住房和拆迁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网点办理)
    提取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五、补缴土地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微信办理)
    即:无锡市区因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上市补缴土地收益的职工可提取本人或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补缴土地收益缴款收据开具日期前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保留百元以下的账户余额),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补缴土地收益费用。
    六、建造、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
    建造住房:提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大修住房:提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七、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公积金
    提取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
    提取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
    1、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的.公积金额度(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有关规定,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2、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取金额: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3、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提取金额: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十、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职工满足下列情形中的一种: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满六个月(含)以上)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职工出境定居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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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公积金中心地址

4. 江阴住房公积金查询

1、网上搜索公积金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官网,进入个人业务平台。下图是重庆的公积金官网。

2、按提示要求录入信息后点击登录;如未修改过密码而初始密码而又不知道是可询问公司经办人(每个地区初始密码设置规则不同)。

3、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或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后即可登录查询个人的公积金信息。

扩展资料其他方法:
1、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查询。
查询内容:查询(打印)最近一年半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缴存单位名称、缴存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序号、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提取情况等);查询公积金联名卡关联信息(含联名卡持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名卡发卡行、联名卡卡号、关联时间等);查询公积金贷款办理进度。
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查询的: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联名卡查询。
查询内容:查询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公积金贷款余额和还贷明细。
查询方式:使用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在发卡银行自助终端、发卡银行柜面、发卡银行网上银行、发卡银行手机银行查询。
3、公积金服务电话查询。
参保人拔打重庆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查询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含汇缴人数、封存人数、月应汇缴额、最后汇缴月),单位近3次公积金提取办理进度(含交件时间、办理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查询

5. 关于江阴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租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江阴住房公积金

6. 镇江公积金热线电话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热线:0511-12329
服务时间
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以下是各服务中心电话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京口区服务中心
镇江市京口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0511-88053708(提取)、88053709(汇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徒管理部
镇江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8号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511-88992003
周一至周五9:00-17:00

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
扬中市财政局大院(原港联社区服务中心)
0511-8832250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4;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句容分中心
句容市华阳镇文昌东路68号龙锦新天地2号楼北裙楼
0511-87310312
周一至周五9:00-17:00

5;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
镇江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花园1幢1号
0511-86905012
周一至周五9:00-17:00【摘要】
镇江公积金热线电话【提问】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热线:0511-12329
服务时间
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以下是各服务中心电话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京口区服务中心
镇江市京口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0511-88053708(提取)、88053709(汇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徒管理部
镇江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8号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511-88992003
周一至周五9:00-17:00

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
扬中市财政局大院(原港联社区服务中心)
0511-8832250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4;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句容分中心
句容市华阳镇文昌东路68号龙锦新天地2号楼北裙楼
0511-87310312
周一至周五9:00-17:00

5;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
镇江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花园1幢1号
0511-86905012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回答】

7. 江阴公积金去哪里取?

在当地社保局或是联名卡开户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江阴公积金去哪里取?

8. 无锡公积金咨询电话

无锡公积金咨询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