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卡收帐其他股东怎么办

2024-05-10 13:36

1. 股东个人卡收帐其他股东怎么办

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银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 户存储”的规定。
从实际情况看,报告期内该卡按照公司对公银行账户管理,款项的收入业 经公司销售和财务审核确认,款项的支出只流向公司的对公账户,未发生坐支和其他支付的情况。
公司已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目前已经进一步规范,实质上保障将该卡完全按照公司对公银行账户管理,采取了由银行逐日对该卡资金收入自动归集业务、取消了取款和网银转账及其他支付功能、将卡实物与卡主隔离由第三方保管箱保管。
尽管目前公司的开卡银行尚无以对公名义开立银行卡的业务,但随着公司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变为公众公司和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计划将根据实 际情况逐步解决客户汇款障碍、改变客户习惯,在不影响业务开展,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最终停止使用并注销该卡。
虽然公司形式上未能完全满足《公司法》的要求,但由于该卡的使用是历史形成的,采取强行终止使用的措施会给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 响,同时该卡已经完全在公司的掌控之下,风险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公司能够达到合法规范经营的实质要求,因此该卡的存在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挂牌。



注意事情:
1、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股东名字)”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2、股东还款或者报销费用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者是“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股东名字)。
3、公司向股东借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股东名字)“科目。
4、公司向股东归还借款时,借记”其他应付---(股东名字)“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股东个人卡收帐其他股东怎么办